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

15750866612

09:00-17:30 周六周日休息

资质服务

安全生产许可证

来源:本站添加时间:2023/05/11 点击:70

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,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:

(一)建立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,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;

(二)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;

(三)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,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;

(四)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;

(五)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,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;

(六)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;

(七)依法参加工伤保险,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;

(八)厂房、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、设备、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、标准和规程的要求;

(九)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,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;

(十)依法进行安全评价;

(十一)有重大危险源检测、评估、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;

(十二)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、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,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、设备;

(十三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

给我们留言

联系我们

  • 营业时间24小时在线
  • 15750866612
  • 地址: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18 好金山橘园洲工业园66#远成三藩 里408-412单元

微信公众号

Copyright © 2015-2023 福州青橙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闽ICP备2022001716号-2